问题 | 房产赠与公证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公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 一般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则很难撤销。除非有证据证实,赠与人在赠与之后,生活上或经济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生活困难,经济拮据等情形。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这些情形酌情考量。而在受赠与人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如果赠与行为并没有附加条件,即使对方有过错,也难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具有证据效力,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还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公证机构出具的强制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此外,公证还具有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如果未经公证,该事项不能产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效力。 三、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但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赠与公证收费标准的相关知识,房产赠与公证收费标准与赠与的标的额有关系,一般是接受房产赠予时所获得的利益的百分之二,如果赠与金额较低的话,最低的公证费用是200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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