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借条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什么样的借条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借条也是合同的一种,有以上情形的借条无效。具体来看,就是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条无效,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趁人之危或逼迫签下的借条无效;没有实际支付的借条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 二、借条的利息规定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三、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答疑 网友提问 律师您好,我朋友借了我十万块钱去换车,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了,但是这两年内一直没还我前。当时的借条上就写了借款金额,没约定日期也没写还款时间。向我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啊,还能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3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什么样的借条是无效的相关内容。为您介绍了借条无效的具体情形,且当借条中约定的利息过高时,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将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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