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可以出质的权利有哪些
释义
    一、可以出质的权利有哪些
    (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二、关于权利质权的特别规定
    (1)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2)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质权有哪些效力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2)收取孳息。
    (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上就是关于可以出质的权利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处置的权利,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制度,尤其是质物如果出现损坏或者是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下,作为质权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2: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