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决定由什么人作出 |
释义 | 一、公司变更决定由什么人作出 公司变更决定,可以由股东大会作出,也可以由董事会作出。具体应当由公司章程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决议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变更的程序: 1.在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企业变更预约; 2.在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5.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三、公司变更后的贷款谁承担 公司变更后的贷款承担的主体是: 1.公司变更后,若是合并的,原公司债务应当由存续的公司承继。 2.若是分立的,应当由分立后的所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若是只变更了公司经营地址、公司名称的,债务的承担主体并没有变更。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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