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原罪影响的自然法 |
释义 | 奥地利新托马斯主义法学家J·麦斯纳在《自然法》(1949)一书中说,人的本性由于“原罪”而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引起两种主要后果:一是扩大了国家制定实定法和以武力维护实定法的这种来自自然法的权能;二是决定了每种人定的法律制度都不可能是完善的。麦斯纳的“法律现实主义”一词,来表示自然法受到原罪影响所带来的这两种后果。论证自然法的“缺欠”,当然地就为法律实证主义开辟道路。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