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以物质财富为内容,具有直接经济利益的权利。与“人身权”相对称.是在社会物质资料占有、支配和流通分配关系中的法律表现形式。财产权主要表现为所有权、债权以及继承权和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依其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一般来说,国家和集体财产属于公有财产,个人财产则属于私有财产。两种合法财产的权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首先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使财产权成为宪法所规定的最主要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同时规定国家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包括公民个人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及获得赔偿、补救和继承的权利等。公民个人的财产非依法律规定和正当程序,公民不可随意侵犯。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财产权与人身权一样,都应受到相应的法律重视与保护,对侵犯国家、集体或公民个人财产的行为,都应依法惩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财产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