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强制措施以财产为对象的一种行政强制手段。主要指对财物或精神产品的强行控制或处置,如扣留财物,限制财物的使用,或查封房屋、冻结存款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可分为强制执行、强制预防或制止等。对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一般是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行政决定,或者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时,通过对当事人财物的控制和处置,强制其履行,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划拨应赔偿的款项或扣押、拍卖其财产等。对财产施以强制预防或制止措施,主要是指该财产有可能对社会或公民产生危害,若不加以控制或禁止,即难以消除其危害,如对黄色书刊、音乐和图画等精神产品的强制销毁和禁止出版发行,对枪支弹药、违禁毒品的扣留和处置等。通过对上述财产或物品的控制与处置,可以有效地预防或制止其对社会或公民精神健康的危害。财产强制措施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财产权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