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财产案件受理费
释义

财产案件受理费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案件时,根据争议财产的价额或者金额,按法律规定的收费比例,依率计征的案件受理费。依率计征是世界各国收取财产案件受理费普遍采取的办法,但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主要有3种:一是固定费率,即根据争议财产的价额或者金额,收费比例是固定的;二是累进费率,即采取超额递增的方法收费,争议财产的价额或者金额愈高,超额部分收取的比例愈高;三是递减费率,即采取超额递减的办法收费,争议财产的价额或者金额愈高,超额部分的收费率愈低,中国采取第三种办法。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0000元至1 0 0 ,000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0,000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0,000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纳。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争议财产的价额或者金额以起诉请求的数额为准。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同时补交增加部分的财产案件受理费。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