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庇护权 |
释义 | 公民因遭受政治迫害而向他国请求予以庇护和享受庇护的权利。最早见诸于1793年法国宪法。1948年12月10日第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为避免政治迫害而向他国寻求庇护和享受庇护的权利”。获得受庇护权而未加入居留国国籍的人,通常享有外国人的法律地位,被作为外国侨民待遇,必须遵守居留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本规定表明,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避难的必须是基于政治原因;中国政府对请求避难者可以给予受庇护权,也可以不给予受庇护权。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