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何要求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的原则有何要求 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复议;公正原则指复议过程中对双方不得偏袒;及时原则指复议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完成复议;便民原则指复议必须以民众的便利为优先,不能以机关的便利为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有什么 1.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行政复议。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4.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行政复议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不同案件而有所不同。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便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要求。 ![]() 三、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有几种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是六十日,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能少于六十日,也可能超过六十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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