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 |
释义 | 一、定额收费: 1、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服务项目:1000元以上/件; 2、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审查:5000—20000元; 3、代理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案件:2000元; 4、担任国家机关、公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20000元以上/年 小型企事业单位 15000元以上/年 中型企事业单位 20000元以上/年 大型企事业单位 30000元以上/年 集团型企事业单位 80000元以上/年 5、办理资信调查、提供法律意见书、组建公司、公司清算、企业改制和企业上市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①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公司的服务项目,按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0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②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服务项目,按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数不低于5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200000元; ③企业资信调查、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书按不低于每件5000元; ④其它非诉讼法律服务按不低于每件2000元。 二、比例收费: 1、涉及财产关系实行风险代理方式的服务项目。按不低于挽回损失、争取财产利益或避免损失总额的20%收取; 2、设立公司企业服务项目。按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额不低于2%且收费总额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执行; 3、公司企业清算服务项目。委托清算的,按公司企业可分配资产总额不低于2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30000元;公司股东委托参与清算的,按股东可分得资产总额不低于1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20000元; 4、基本建设服务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收取: ①总投资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不低于2‰; ②总投资一亿元至十亿元人民币的部分,不低于1‰; ③总投资十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不低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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