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
释义 | 一、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 因为定金是法定的责任,不以实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而赔偿损失的基本性质在于补偿性,即填补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受到的不利益,主要是经济上的损失。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应通过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使受害一方当事人期望通过合同的履行而能取得的利益得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实现,所以定金责任可以与损害赔偿责任合并适用。但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如违约造成非违约方的损失小于定金的数额的,原则上首先适用定金条款,此时可以认为定金责任已经将损害赔偿责任吞并,不应再重复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如确实造成受害方较大损失而定金不能完全弥补的,方可同时适用赔偿责任条款。这样处理,符合违约责任承担中的损益相抵等原则。 二、损害赔偿金的概念是什么 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作出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诈行为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其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增加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该条是我国法律中惟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三、医疗损害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定金和损害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主张的相关内容,法律仅规定违约金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并未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与定金责任不能并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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