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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释义
    一、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什么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国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二、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交税吗
    外资企业转让股权给内资一般需要交纳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并交纳税费,否则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需要以下手续:
    1.前往地税涉外所办理转户登记,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文件;
    2.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开立银行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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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