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格权 |
释义 | 法律赋予并保护的与权利主体的人格不可分离的,为维持个人生存及能力所必须的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之一。公民自出生之日起获得此种权利,终于公民死亡。资本主义国家重视确认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如德国基本法第1条规定:“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它是国家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人只有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摆脱被压迫、被剥削的人身依附关系,才能真正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社会主义制度为公民的人格尊严的保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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