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津贴 |
释义 | 对经常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职工,为补偿其特殊劳动消耗而建立的一种保健津贴。也称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凡是经常在38 ℃以上,幅射热在每秒钟每平方米三卡以上即为高温。凡在这种环境下工作的职工都可享受高温津贴。此外,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冶金工业部于1977年12月6日发出的通知,对钢铁冶炼企业中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发给临时补贴。凡常年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可以根据工作地点温度的高低,劳动的繁重程度和工作表现,每人每月分别发3—5元的临时补贴,享受这种临时补贴的工人,原来享受的高温保健食品津贴仍然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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