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安局立案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局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首先,必须有人报案(当事人或其他人) 其次,只立案侦查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一般放在案件的最底层。第三,不收费。公安机关办事不收费。 第四,案件侦查、审判结束,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判的,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检举、控告其犯罪或者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举报、控告和检举。不属于其管辖的,移交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属于其管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交主管机关。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