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典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系统地规定刑事诉讼如何进行的规范性文件。是刑事诉讼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国古代“译法合 一,民刑不分”,没有制定过单独的刑事诉讼法典。直至清末,清政府参考外国立法例,才编制了《刑事诉讼法草案》,但未及公布实施。1928年和1935年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颁布过刑事诉讼法典,以后又作了几次修订。1979年7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共四编17章164条。在外国,法国于1808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刑事诉讼法典,后经几次修订和补充,共80项。其后,德国于1877年颁布了刑事诉讼法典,几经修订和补充,共474条。日本于1890年颁布了日本刑事诉讼法典,后经修订和补充,共506条。在苏联,1922年颁布了俄罗斯刑事诉讼法典。1958年通过了《苏联和各加盟和国刑事诉讼纲要》。以后,各加盟共和国都据此制定了刑事诉讼法典。英国和美国因实行判例法,全国无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只有一些单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如美国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刚》等。但美国的一些州制定了州的刑事诉讼法典,如《纽约州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