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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释义
    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二) 个体工商户的街道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三)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88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确定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第一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三)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800元。
    (四) 劳务报酬的计算
    劳务报酬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五) 稿酬所得的计算
    稿酬谢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六)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日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
    (八) 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九) 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
    (十) 偶然所得的计算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
    (十一) 其他所得的计算
    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的每次收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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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7: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