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有权解散业委会吗 |
释义 | 一、物业有权解散业委会吗 政府无权解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包括街道、社区、个人或组织都无权。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九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六十三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业委会的职责和作用 (一)职责 有权利采用招标或者是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者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变更或者是解除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合同。 (二)作用: 1、凝聚业主力量制约物业公司; 2、解聘不满意的物业; 3、形成议事和执行机构以处理业主集体事务; 4、建立小区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三、业委会的工资谁付 除业委会主任外,其他业委会委员均无工资,属于义工。业委会主任工资标准由业主大会评议,全体业主均摊,物业收取物业费时代收,并转交业委会主任。 如果业主大会不同意给业委会主任开工资,那业委会全体就都是义工了,都没有工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四)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政府无权解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包括街道、社区、个人或组织都无权。上文是有关物业有权解散业委会吗的文章。希望文章的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在解读之后还有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感谢您的阅读。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七十七条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九条 [4]《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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