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地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一、工地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工程合同应注意以下六个事项: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6、合同中的签字最好使用蓝黑钢笔水书写,这样能够明显区分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备案。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三、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一)适当履行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
    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
    3、履行期限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协作履行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
    3、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由此,交易主体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遵守经济合理原则是必然的要求。该原则一直为我国的立法所认可。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工地施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备案。而且在初次备案之后,若是合同双方协商变更了合同的内容,也依旧需要再次办理备案手续。这方面的知识不难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