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不赡养老子只因当年荒唐事 |
释义 | 老父亲生病住院,身为儿子的李某却置之不理,并一再声称双方早已断绝父子关系,原来是因为父亲曾做的荒唐之举:“试图某奸儿媳”,父子多次协商无果,父亲起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赡养。最后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儿子李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 老李生育三子两女,儿女均各自独立生活,李某是其次子。现在老李已经年近八旬,体弱多病,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虽然平时其余子女也照顾他,但是老李认为李某也应尽赡养义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赡养费。但李某坚决不同意,声称老李不是其父亲,两人早已断绝父子关系多年。原来是20年前的一天,李某下地干活,妻子独自在家,老李试图某奸儿媳未逞,从此父子、婆媳关系不和,并因为此事两人互不往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老汉将被告李某抚养成人,李某应对李老汉尽赡养义务。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本案中,原告年迈体弱,生活上需要赡养人照料,被告多年不尽赡养义务、不给付赡养费的行为不仅是违背道德规范,更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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