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 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需要具体分析: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超过申请期限的,不能再就同一事由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4.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5.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6.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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