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是哪些步骤 |
释义 | 一、公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是哪些步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立案; 2.侦查; 3.制作起诉意见书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如果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还得继续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公安刑事案件开庭宣判要多久 公安刑事案开完庭宣判要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公安刑事案件收诉讼费吗 公安刑事案件不收诉讼费,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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