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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占用公共用地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释义
    一、物业占用公共用地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委会同意就占用公用地的,业主可以要求业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其返还占用的公共用地;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物业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怎么规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合同纠纷法院管辖规定:
    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物业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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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