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工伤工资发放标准是如何的 工伤工资的发放标准: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原工资水平来进行发放。而发放的主体则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借故克扣或拖欠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工资如何追讨 1.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具体金额,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达成赔偿协议。 2.收集证据:在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3.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首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这些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工伤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在工伤期间主张工资待遇,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查询单,证明原、被告间劳动关系情况。 2.工资单或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的凭证,证明劳动者工资收入情况。 3.工伤认定书、住院医疗费用或就医门诊费用单据等,证明发生工伤事实。 4.工伤期间的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证明劳动者劳动关系终结前上推12个月工资数额。 5.其他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间劳动关系已解除或终止的证据。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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