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待在建筑公司工作却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 |
释义 |
1、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无故扣留、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并按工资的25%给予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公司长期扣留工资不给员工,如果单位拒绝,可以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公司需要满足职工要求的,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日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本单位职工提出要求之日,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有的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由于有的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必须到总公司注册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材料我们可以把劳动仲裁材料归纳为三类:第一类,如果申请人是职工,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事实和理由,一式两份或按申请人人数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署并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如果客户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无偿代理协议及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作证、工资单(张)、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解聘、撤职、辞退、终止等通知书或证明,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将原件核实后退回 (6)《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如果申请人是集体纠纷,请提交以下材料:除第一类(1)至(6)外,申请人还应推荐3至5名职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和全体员工签字表。拖欠工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名单和欠薪余额表,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第一类第(6)项要求) (3)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委托事项) (6)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进行汇总,下个月赔偿金将增加一倍。用工单位拒绝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解决。上面有详细的劳动仲裁资料,希望法律咨询网小编组织的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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