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房子离婚怎么判 |
释义 | 一、农村房子离婚涉及房屋价值及归属的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争夺房产并同意竞价的,竞价取得;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夫妻中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时,法院依据法律程序、依法拍卖,综合考量全案中双方情况分割所得价款。 二、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根据各方的实际情况(如经济条件、对子女的抚养等)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出现夫妻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时,法院应当准许竞价取得; (二)出现仅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时,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夫妻中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出现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时,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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