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几年 |
释义 | 一、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几年 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是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二、产品质量法对三无产品的处罚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对三无产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三、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的范围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1.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产品”一词,从广义上说,是指经过人类劳动获得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既包括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的各种农产品、矿产品,也包括手工业、加工工业的各种产品。 2. 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必须是用于 销售的产品。 法律网提醒你,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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