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引出连串“车主” |
释义 | 近日,S258线34KM+100M处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交通事故,其中一辆已经逃逸,六安交警三大队张店警务室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通过监控、走访,受害车辆驾驶员提供的车牌号,确定逃逸车辆车牌为皖NH***。 民警在确定逃逸车辆号牌后,对车牌查询得知,该小型轿车为违法未处理和锁定状态,民警联系其车主并告知肇事逃逸的严重性,但魏某得知情况后却说该车不是自己的,当天也没有驾驶车辆经过事发地点,并告知该车车主是胡某。据魏某介绍,两年前胡某向魏某借身份证用一下,但未说明借身份证的用处,胡某就用魏某身份证件进行车辆入户,魏某知道后多次联系胡某要求其转户,但都被胡某以不在家或不接电话等借口为理由推脱,魏某没有办法只好去市车管所寻求帮助,申请把皖NH***号小轿车锁定。 民警通过魏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姓名、原住地等线索通过将近4个小时的调查,联系上胡某,民警把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利害关系说给胡某听后,胡某表示,下午该车借给朋友张某了,当民警打电话给张某时,张某还有点发愣。随后,民警要求胡某、张某两人一起主动把车带到张店警务室接受处理。晚上18时20分左右,张某来到张店警务室,并说今天没有到过事故现场,民警立即对小型轿车进行详细的检查,刮擦部比对、测量,车身右后侧刮伤与受害车辆皖NB6***左前侧刮擦明显一致,事实清楚,民警把沿途监控、路过车辆证词、路过时间等完全吻合,在所有的证据面前,张某对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正在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对督促胡某尽快将车辆转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