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又被起诉怎么办 |
释义 | 一、监外执行又被起诉怎么办 当一个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流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者将被收监羁押,并将未执行的刑期与新犯罪所判决的刑期进行合并计算。 这一措施是为了确保罪犯能够完整地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时防止犯罪者利用监外执行的机会逃避法律的进一步惩处。 收监的决定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必须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以便于执行收监决定。 二、法律依据与执行细则 《刑事诉讼法》给出了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具体法律依据。 如果发现罪犯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监外执行规定或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那么应当及时收监。 如果罪犯通过非法手段,如贿赂获得监外执行资格,在外期间的刑期是不予计入的。 对于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脱逃期间同样不计入执行刑期。 如果罪犯在此期间死亡,执行机关有责任及时通知监狱或看守所。 这些规定构成了对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基本法律框架,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执行的有效性。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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