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执行的法律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一、死刑执行的法律程序是怎么样的 死刑执行有以下程序: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死刑立即执行是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死刑分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平时生活中我们所说的死刑一般指的就是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因此,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所犯罪行及其严重,不适用缓刑的,如故意杀人情节及其恶劣,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不知悔罪的。 ![]() 三、判处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区别 判处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区别具体如下: 1.上报程序要求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刑当中的缓期执行则是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核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2.死刑的范围要比死刑立即执行要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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