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
释义 | 一、救助对象 1、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2、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户;3、经县政府批准的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二、救助病种 城乡医疗救助主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包括以下十六种:1、恶性肿瘤;2、尿毒症(肾衰竭);3、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4、脑中风;5、急性心肌梗塞;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7、外伤性重要脏器破裂;8、颅脑损伤;9、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10、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11、红斑狼疮;12、脑性瘫痪;13、慢性肾炎;14、严重类风湿;15、严重烧伤;16、危及生命的良性肿瘤及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低保证及相关证件,并提交医院正式医疗收费收据、疾病证明等相关资料; 2、村(居)委会评议; 3、镇政府(街道办)审核; 4、县民政部门按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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