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独资公司的必备登记材料 |
释义 | 一、成立独资公司的必备登记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注册需要的资料如下。首先需要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3.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是由谁来行使的 法律网提醒,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的质权,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是不能被授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足其全部出资。 3.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任何一个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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