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办理程序 |
释义 |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第三节的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9、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10、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补正期限: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与著作权有关的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相关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办理程序的相关内容。计算机软件的所有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登记获得相应的著作权,该著作权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该软件的可能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您对软件著作权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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