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多少,谁出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受伤害的人在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是需要交纳一定鉴定费用的。那么,此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该由谁出呢?具体的鉴定又是如何收费的?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阐述,仅供各位学习参考。接下来法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多少,谁出的法律知识。 ![]() 一、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多少,谁出 鉴定人先垫付,有责任方最后承担。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完成 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在交通事故鉴定费承担方面,现实中存在不同的意见,但主流意见还是认为应该由被告方承担,而这里的被告方往往就是事故中的肇事方。具体交通事故鉴定的费用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多少,谁出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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