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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征地怎样补偿租赁人
释义
    一、政政府征地怎样补偿租赁人
    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
    如果是商用房,可获得装修、搬迁、停业补偿,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和装修情况发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政府征地程序是什么
    政府征地程序如下: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三、政府征地补偿不合理要怎么做
    政府征地不赔偿,只补偿。补偿不合理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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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3: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