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赔偿中本人工资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赔偿中本人工资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1.在工伤待遇赔偿中,本人工资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受伤职工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2.这一计算过程并非仅凭职工口头申报的工资数额,而是需要依据银行转账记录、工资单等实际凭证来进行核实,以确保准确无误。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应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并以工资单上的记录为准。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康复待遇、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用以及辅助器具费用等。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待遇: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伙食补助和交通食宿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三、工伤待遇相关规定 在工伤待遇的支付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1.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护理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待遇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和支付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待遇。 除了工伤待遇,你还想了解哪些法律问题?欢迎留言提问,法律网会在后续内容中为你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