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是怎样的 1.行政诉讼二审的审理期限通常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2.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而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如果需要延长审限,则需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审理,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 二、二审的书面审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若认为事实清楚,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2.书面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无需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仅根据上诉状、原审案卷材料和其他书面材料即可作出判决或裁定。 3.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事实清楚、无需进一步调查的案件,有助于提高审理效率。 ![]() 三、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方式 1.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权的行使者,又是机关法人。因此,在参与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需要根据不同身份采取相应的行为。 2.当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权的行使者时,通常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3.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管理时,若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只能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于自身职权范围之外的事项,仍需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其合法权益也可能受到侵害。此时,应赋予其原告资格,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关于行政诉讼二审,你还有其他疑问吗?在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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