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户口男方的拒绝如何应对 |
释义 | 一、离婚后子女户口男方的拒绝如何应对 离婚后子女户口男方的拒绝如下应对: 1.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男方不愿意配合转小孩户口,且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是否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三、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的书写: 1.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的首行一定要写上题目。 2.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要加上具体的公安或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写清楚,包括字、性别和出生年月、身份证、现居地址。 4.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5.协商迁户口申请。泄露具体原因之后还要标注自己的户口想要哪里迁移到哪里,地点要具体。然后写上“希望批准”。 6.结尾和称呼。结尾的时候要比较注意,要写上“此致”和“敬礼”,分两行写,最后前面写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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