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是什么?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在何种情况下享有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房屋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得恢复原状,请解决问题,除合同和索赔损失外,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出租人解除权的条件是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不恢复原状。满足这一要求,构成承租人的根本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法院应支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的主张。根据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出租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是:一是在租赁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查封,承租人不能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第二件事是承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第二件事是承租人不知道。 第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其中一项违反。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租赁房屋不具备适宜的居住条件,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以请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租赁合同可以终止,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合同预期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的一种惩罚,也是减少损失的一种救济,也是依法依规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 2。一方当事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又未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期限内履行合同,致使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生效的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的。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是指双方依法签订合同时发生的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按合同约定终止。由于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将蒙受损失。如果不及时终止合同,损失将继续扩大。双方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即使明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可以解除合同。 7。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贷款; (3)抵押; (4)拆卸; (5)转让。上述知识是对“房屋出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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