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如何确定继承人 |
释义 |
1、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确定继承人 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对更换承租人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符合公共住房承租人条件的一方向政府公共住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管理的公共住房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有异议为由拒绝变更,因此一直拖延,谁是承租人的问题仍未解决。应根据实际生活条件和租金支付情况决定。(有当事人认为按户籍确定不正确。)原承租人死亡或者迁出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政府直接管理的公房管理单位支付租金,与承租人形成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直属的公房管理单位,与实际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接主管的公房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共住房管理部门认为符合北京市公共住房承租人条件的,应当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要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负责公房经营管理的单位不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变更判决。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主管的公房管理单位申请变更。第二,如何确定公房承租人。原来的租客还活着,没有更换租客。在这种情况下,租户仍然是原始租户。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况下,有些变动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其他被侵害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负责的公房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重新变更。政府公共房屋管理部门或者直接负责公共房屋管理的单位拒不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 3。原来的房客可能已经去世多年了,一部分住在公房里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支付房租。按照规定,变更手续应该办理很久了,但因为没有拆迁补偿,我们没有异议,到现在还是没有变更。 三、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应当符合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条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者迁出;与原承租人户籍相同;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此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还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在现实生活中,房管所通常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的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甚至有的房管所要求对家庭成员的书面协议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至于其中一名家庭成员在没有告知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下,秘密将自己改为公房承租人,有的甚至伪造其他家庭成员的签名,骗取房管处,将自己改为公房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家庭成员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变更,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确定继承人”问题的回答。如果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公租房的继承人一般根据实际居住条件和租金支付情况确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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