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仲裁调解书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一、不服仲裁调解书可以起诉吗 1.不服仲裁调解书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不可以直接起诉。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一旦调解书生效,当事人就不能再通过普通的诉讼程序对调解书的内容进行争议。 二、调解书及法律效力 1.调解书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一经签署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不得反悔。 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的协议结果,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 3.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三、起诉与执行审查条件 1.尽管一般情况下,不服仲裁调解书不能直接起诉,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起诉。 2.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存在某些法定情形,如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并经审查属实,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3.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会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如果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5.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调解书已经生效,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再审程序对其内容进行争议。 对于仲裁调解书的效力及起诉条件,你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知识和建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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