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出租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出租车停运损失,一般由该车每天产生的成本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组成的。因此,实践中,计算出租车在维修期间停运的“合理损失”,可以结合以下几个因素: 1.出租车的营运成本,比如租赁出租车的日/月租金、车辆保险费等; 2.出租车在事发前6个月或者1年内的营运获利数据; 3.事故所在地出租车行业的收入标准; 4.出租车因维修实际停运的天数。 二、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怎么写 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停运损失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有停运损失欠款的事实;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出租车拒绝载客怎么办 出租车拒载,可以到该出租车所属公司投诉或者各地运输管理所举报。如果是预约乘车,出租车拒载的行为属于违约。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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