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诽谤应该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网络诽谤应该如何界定 网络诽谤应该如下界定: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法律网提醒您,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网络诽谤如何取证 网络诽谤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取证: 1. 如果是在网络上进行诽谤,可以将诽谤内容截图下来作为证据; 2.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从网站的后台调取数据; 3. 还可以有书面证据、录音视频等证据; 4. 证人的证言。 三、网络诽谤如何维权 网络诽谤的维权方式是: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 2.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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