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怎么复议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不服怎么复议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不服的情况,当事不可以申请复议,应该提出复核申请。 1.当事人有权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2.在提交复核申请时,应明确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此类复核申请。 二、责任认定标准确定 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1.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则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4.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将无责任。 此外,省级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 三、责任无法认定案件处理 1.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案件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一致协议进行赔偿。 2.在此过程中,由机动车驾驶方在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3.若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相关情况,并分别送达当事人,告知其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对交通事故处理有疑问?法律网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立即点击咨询,让法律小助手法律网伴您同行,守护您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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