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小公司如何破产 |
释义 |
一、微小公司如何破产 破产不分公司规模大小,只要具备破产的法定情形(资不抵债),就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二、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 三、与微小公司如何破产有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微小公司如何破产的问题。申请破产是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如果没有的话,就没办法申请。如果您对公司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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