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物毁坏是否属于故意罪行的判断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财物毁坏是否属于故意罪行的判断方法是什么 财物毁坏是否属于故意罪行的判断方法是行为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否存在故意。 判断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为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社会正常良好秩序; 4.客观方面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 二、中国刑法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进行量刑 中国刑法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量刑的标准如下: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的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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