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 |
释义 | 一般调查的都是行政机关,虽然也有一些案件,当事人会聘请律师进行调查,那么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 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人民法院派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二、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要遵守哪些规定 1、局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 2、执法人员需要从有关单位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材料的,应当出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 三、调查取证是哪个部门 公安机关、检察院与法院都有权利调查取证,在执法过程中都拥有调查取证权,公安机关在刑事或行政案件受理后,即开始展开调查取证,当他们把案情调查清楚,嫌疑人缉捕归案,撰写结案报告后便将该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这时候检察院就开始针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卷进行审查并调查取证,最后送往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法院调查上诉案卷并依法审判。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的相关知识,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程序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可能会出现违法的情况,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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