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
释义 | 一、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般来说,只要有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多久 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解除合同引发的争议如何解决 解除合同引发的争议的解决方式是: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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