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权人如何行权 |
释义 | 一、股权质权人如何行权 股权质权人在行使股权质权时,可以选择享有股权,也可以采取折价、变卖、拍卖等方式进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质押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质押合同可以对此作出另外的规定。 在行使股权质权时,质权人应遵循《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 实现股权质权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折价、变卖、拍卖。然而,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其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股权质权的实现结果会导致股权的转让,因此,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1.对于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 2.对于以股份出质的,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对记名股票,应以背书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对无记名股票应在证券交易场所以交付的方式进行转让。 3.在实现股权质权时,还需要注意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区别。 (1)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该欲转让出资的权利。 (2)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则是指质权人就质物的价值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质权人对出质的出资于处分时无优先购买权。 4.股东在出质时未行使购买权,并不剥夺股东在质权实现时再行使购买权。因为股权出质只是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转让。 5.在股权质权实现后,如果股权发生转让,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 6.对于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7.如果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 三、股权转让与股东权利 在股权质权实现的过程中,股权转让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1.股权转让必须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当股权发生转让时,涉及到的股东权利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例如,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可能会受到影响,而新股东则可能获得相应的股权和权益。 2.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注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同时,也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你对股权质权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法律小助手随时为你解答。在股权交易中,保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请持续关注我们的法律科普,让法律为你保驾护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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